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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碍灯设置分布的一些规定要求

2021-08-25 19:11:06   点击量:

  有关标准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下面,随绿源灯光一起来看看航空障碍灯设置分布的一些规定要求。

航空障碍灯
 

  1、障碍物就其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距离必须不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虑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地处城市和居民区附近的建筑物设装中间层障碍灯时,应考虑避免使居民感到不快。一般要求从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线。

  3、外形广大的建筑群所设置航空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

  4、对于105米的超高物体、设施或拉线塔、楼顶塔等,应在其顶端设置中光强型障碍灯,并为白色闪光,其下部分层设置红色中光强型障碍灯。

  5、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如广播电视塔、大跨越斜拉桥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型障碍灯,并且应以中、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6、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最低点及二者中间位置,且需沿电缆走线方向设于铁塔外侧。

  7、对于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污染,障碍灯可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的部位(详见国家标准节选)。

  8、不论哪种航空障碍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到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步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